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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事业单位面试成绩应当场宣布

时间:2016-08-04 16:02 作者: 来源: 人气:


  根据广东省政府网公布的消息,《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经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考试组织单位应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 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如考生对笔试分数有疑问,可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 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考试组织单位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办法规定,考试组织单位应当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宣布成绩。

  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 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 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