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融资计划书包含了投资决策所关心的全部内容,例如企业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模式、市场分析、融资需求、运作计划、竞争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以下是小编整理融资计划书案例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案例一:随州殡仪馆PPP项目融资交易结构剖析一、湖北随州殡仪馆PPP项目概况 殡仪馆项目位于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新殡仪馆(含公墓)共征地29.3公顷,拟投资9000万元,计划2到3年时间搬迁殡仪馆。 随州市现只有一个很小的殡仪馆,公墓也只有白云山公墓,当时投资1000万建设,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而周边地市都有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和公墓,所以市政府决定新建殡仪馆和万安公墓。 2013年,随州市政府决定由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成立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负责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因国家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多次发文要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分类治理、整顿政府融资平台,将政府融资平台的政府信用彻底剥离,让融资平台成为完全的市场化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此背景下,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无融资能力继续向项目业主——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再次背景下,市政府遂采取PPP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完成该殡仪馆项目,确保按期运营。 殡葬项目是政府公共事业性质项目,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与特许经营性,尤其在广大县域区域内,因国家实行殡葬改革,严禁火葬,因而殡葬经营管理的经济价值更加突出,盈利前景较好,属于使用者付费,且付费收入完全能够覆盖PPP项目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很好PPP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划分和风险分担机制,授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经营或者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 实施特许经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可经营性,风险可分担; 项目建设运营的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 能够物有所值,即与传统政府投资模式相比,社会资本参与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或者有效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综上,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的新殡仪馆(含公墓)项目完全符合国家实施特许经营的PPP项目,在依法履行一定程序与手续后动工兴建。 二、湖北随州殡仪馆PPP项目公司融资交易结构 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以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天风证券有限公司旗下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建成该新殡仪馆。其股权结构如下: 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股95.23%,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4.76%,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亿元。 主要关涉的PPP协议或法律文件如下: 1.项目公司增资协议:PPP项目公司——随州市殡仪馆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前是由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000元,占100%股份;通过增资形式,引进股东——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资金100000000元,注册资金变更为105000000元,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76%,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5.23%。 2. 特许经营协议:由政府授权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与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项目资金来源、收益取得方式、价费及其调整机制、履约担保和风险分担、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及移转、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数量、质量、时限等要求及绩效监管标准、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项目期满移交与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事项。 3. 股权回购协议:PPP项目公司——随州市殡仪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随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从第三年开始,逐年回购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所占PPP项目公司股份,以实现社会资本到期按约退出。 4.股东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当项目公司每年分红不足于偿还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时,项目公司股东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差额补足。股东差额补足措施本质上相当于股东对投资者的担保。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