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协发〔2016〕116号
各省辖市科协、省级学会,各海智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省科协系统组织网络优势,创新海智工作手段,丰富海智工作内容,提高海智工作质量,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江苏创新创业提供更好地服务,省科协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初赛海智创新创业分赛(简称“海智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赛主题 创新创业共赢未来 二、分赛流程 1、第一阶段:项目推荐。2016年7月5日前,由各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选拔推荐。各省辖市科协以海智载体为主,可推荐10位参赛选手,包括企业类和创意类。海外参赛选手由省科协海外人才工作站负责组织推荐。 2、第二阶段:项目评选。2016年7月20日前,省科协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组织项目路演和投融资对接,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3、第三阶段:项目送赛。2016年8月1日前,推荐海智分赛获奖选手至省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手参加第四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三、申报条件 1、参赛选手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赛分创业类和创意类。创业类,要求选手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其所创办的企业于2013年1月1日之后注册,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发展导向,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主导产品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意类,要求选手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四、奖励支持 (一)海智分赛奖励支持 1、对分赛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2、分别给予分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金。 3、搭建对接平台,组织优秀项目路演和投融资对接会,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4、分赛获胜选手可参加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总决赛获奖选手可另获总决赛相应奖励支持。 (二)、总决赛奖励支持(由省人才办主办) 1、荣誉称号。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奖牌、荣誉证书。 2、奖金奖励。分别给予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金。 3、政策支持。决赛获奖选手符合省“双创人才”创业类人才条件的,经资格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双创人才”答辩评审程序。优先推荐决赛获奖选手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产业、人才项目资助,推荐决赛获奖选手参加交流学习。优先推荐获奖企业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4、金融支持。决赛获奖项目可获得省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会、江苏银行、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人才保”融资支持,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可获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支持。 5、项目对接。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对接活动,推动参赛项目特别是获奖项目与江苏企业、产业园区、投融资机构对接,促进项目落户成长。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1、海智分赛参赛选手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各省辖市科协、各海智基地、各省级学会及省科协海外人才工作站等申报,提交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1或附件2)。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