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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策特别提到的天使投资人,胡浪涛认为,在中国,天使投资人的群体虽然比较小,但是如何界定是一个难题。“当时我也参与了这个政策调研,对于是否将天使投资人纳入政策范围里是有争议的。”他提出,在制定办法的时候,就有一种声音认为,优惠政策出台后,会有一些原来不是做天使投资的人,为了享受这个政策,把自己标榜成为天使投资人,从而使整个行业鱼龙混杂。但即便加大了监管难度,胡浪涛认为,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考虑,主要还是服务于国家的双创战略。“需要大面积去普及、激励全民创业,所以有更多的投资主体进入行业是一件好事,对产业和社会发展都是有利的。” 他指出,其实类似的政策一直都有,但是由于此前在实施过程中,申报环节过于繁琐,且各地标准不同,让很多机构都放弃了申报。对于新出台的政策,胡浪涛希望,在落地环节要有保障,减少申报环节和地方限制。“很多天使投资人或者机构的项目不是集中在一个地方的,可能分布在各地,税务系统是否支持联网申报,各地标准是否能统一,将是考验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贯彻下来的关键。” 对于早期投资基金而言,胡浪涛建议,政策应该从基金的全盘来考虑抵扣税费。“要看到基金里有多大比例是做初创企业投资的,如果只看一个项目来计算税费,可能弥补不了整个基金的亏损情况。能否按照基金的组合盈利来交税,而不是针对单个项目来抵扣税费,也是整个行业的呼声。” 对于专注投资种子期的草根天使会会长陈维伟来说,这个政策对他们机构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他表示,在近些年,大部分机构的基金在投资了早期项目后,由于泡沫比较严重或者其他问题,都受到了一定的伤害,因此对早期项目有些“望而却步”。“早期项目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回报周期很长,风险也非常大,所以现在很多机构都慢慢往后投,不愿意往早期走。” 他认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会鼓励更多投资人和机构在早期方面做一些布局。但他认为,政策对于初创型企业的界定需要再明细一些,并且在优惠力度方面需要向更早期的种子期项目进行倾斜。他建议,国家在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的时候,要真正意义上去关注种子期和早期项目的所需,而这些项目才是最需要支持的。“对于政策中界定的初创型企业,大部分形成了一定规模,基本被市场和资本认可了。而种子期的企业需要更具体和更实际的政策扶持,他们很多只有一个idea,甚至连专利都还没有申请下来。” 他认为,优惠政策的出台,并不会导致天使投资人数量剧增的现象。“实际上过去几年,整个市场已经检验了,很多天使投资人蜂拥而至,而且该受伤、该体验的都尝试过了。这个政策更多的意义,是给正在从事这个领域的创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打一剂强心针。”陈维伟认为,政策的出台,会引导一些比较理性的、愿意参与早期投资的天使投资人进入创投行业,但是一定不会是一窝蜂地进来。“政策里面规定了,需要满2年才能抵扣。但实际上早期项目往往需要到三五年,两年不可能退出,因此也谈不上企业所得税,账面上也看不到盈利,最终还是考验投资机构的眼光和耐心。” 挚金资本创始合伙人杨溢则认为,这是继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后,政府在鼓励双创上,推出的又一重磅举措。她认为,其实对创投机构税收减免,以前深圳地税局对企业法人就有过类似政策,这次从国家层面将自然人参与创投的税赋也降下来,会促进双创发展,对于中国经济脱虚向实有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投中研究院认为,《通知》对于天使投资人投资失败进行了政策安排,规定对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人可以从注销日起36个月内将未抵扣的投资额转至投资的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为天使投资人投资多个企业提供了税收支持;《通知》中的申请标准,改变了以往政策要求的既要满足税务局认定的“中小”而又“高新技术”的条件,更多的创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能够拿到红包。 另外,《通知》对创业投资基金不要求证监会和发改委的双重备案,降低了申请政策优惠的创业投资基金门槛,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参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试点地区包含了国内创投和天使活跃地域。相信未来随着试点地区的实践成熟,有理由相信该政策将进一步扩大到全国。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