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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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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纳入青年创业计划 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及政策扶持

时间:2019-03-26 03:4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朱柏玲报道 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纳入青年创业计划,提供一系列的创业培训服务及政策扶持。

日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省开展技能扶贫行动,提出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创业扶持等一系列措施。

加强对贫困劳动力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明确技能就业方向,动员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并自主选择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要求,开展有效、实用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依托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务输出项目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受训贫困劳动力适应就业岗位要求。加大对吸纳劳动力多就业能力强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和养老服务等产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育和扶持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推进农民工、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特别是其中的新成长劳动力,广泛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积极组织开展新招用员工的岗前培训或与当地定点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围绕当地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技能提升活动,培养一批支撑当地企业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培训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还将引导贫困家庭学生到技工院校就读。对于贫困家庭学生,技工院校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上学,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和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通过多项措施,计划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到2020年,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口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

新闻

延伸

2020年我省高等院校

预计形成2000个双创团队

到2020年,以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为主体,培育上市企业50家左右;创立和培育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中小型骨干企业300家以上;形成2000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创立1万家左右小微企业,带动5万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科技创新资源,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发挥好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作用,在提升科技成果质量、增强可转移技术成熟度、降低成果产业化前期投资规模等方面着力。我省将支持、鼓励高等院校培育和冲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平台总数达到40个左右。

高等院校年均承担 国家级科研项目达千项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高效率利用平台资源,注重承接大项目、产出大成果、取得大效益能力的提升;每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形成创新创业团队4—5个;聘任符合条件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到平台担任科研和实验助理,鼓励有潜质的学生依托平台开展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

高等院校年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00项以上;年均产出科研成果3000项左右;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合同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省内转化率达到90%以上;发明专利年均增长1000项以上,有效实施率达到10%以上。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激励政策,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将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

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加快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批准离岗的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