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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章);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