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各学院竞赛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第五届大赛开展的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三大类。 主赛道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下"在校生"均为此意)。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 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 (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 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 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 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 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 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 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机构(或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