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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与斯坦福联手开设的创业课程「怎样创立一家创业公司」第 18 课。本期主讲人为 YC CFO Kirsty Nathoo 以及 YC 法律顾问 Carolynn Levy。本节课她们将聊一聊创业初期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基本法律、财务问题。同时指出创业人要时刻谨记,公司与个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要划清界限。 本文由 How to Start a Startup Lecture 18 听译整理而成。 Carolynn:感谢大家今天到场,今天 Kirsty 和我和大家聊聊,创业初期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基本的法律和财务问题。 我记得 Paul Graham 在他的演讲中说过,创始人不需要了解公司运转机制的细节。他说的没错,一个主导全局方向的人被细节绊住了脚很可怕。但了解大致信息也是必要的(例如基于税收等原因,公司不宜注册在佛罗里达州)。这可以保证公司从一开始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团队从而能够专心致力于核心产品。 首先,之所以要成立一家公司,注册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主要是为了降低个人的责任风险。万一公司遭遇诉讼,需要负责的不应该是你银行里的存款,而是公司的财务。成立公司公认的最佳地点是特拉华州, 它们的法律条文清晰、稳定,投资人对在特拉华州注册的公司很熟悉,也比较放心,因为他们投资的大多数公司都开设在那里。在这个问题上不要特立独行,YC 所有公司都遵循这套简单易行的方案。 Kirsty:决定好地点,接下来就是一些文件工作。首先发两张传真告诉特拉华州你们要开设公司了,然后再提交公司章程,决定出由哪些人担任公司的决策层,最后可能还需要把一些原本你个人开发的源代码授权给公司。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一点,公司和你个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你要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是代表公司还是仅仅站在个人的立场。 线上和线下都有提供公司注册服务的公司,线下如律师事务所,线上服务 YC 常用的是 Clerky.com, 他们有一套标准的流程帮你完成注册。 注册完成后,创始人首先要保存好这些文件。这个事情很基本,但我们还是会遇到一些团队,他们不仅不了解文件的用途,甚至连把文件放在什么地方都不记得。进行 A 轮融资或被收购时,这些文件都会派上用场。这些场合原本就已经给人很大的压力了,想想你要是还找不到这些最基本的文件会有多手忙脚乱吧。 Carolynn:关于股权,首先会碰到的问题,就是怎么在创始人之间分配股权。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希望大家能意识到,「执行」比「创意」更重要。我们认为创业团队普遍太过把成绩归功于提出创业思路的那个人。思路固然重要,但从来没有人因为一个好主意就能收获百万投资,团队的价值是靠大家共同创造出来的。 那么,创始人应该平分股权吗?是的。但是这个平分不是指绝对的平等,而是指不应该有太大的差距。换做我们是投资人,如果创始人之间股份分配非常不均衡,我们会猜测,创业者中有人是抱着玩票的态度吗?还是有人在过分夸大他对公司的贡献或是自恃有更优秀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创始团队之间互相信任吗?他们对这个公司的期待一致吗? 换句话来说,我们需要所有创始人都投入 100% 的心力。也正是因为大家都决定长期地、全身心地投入公司,创业之前的点滴不必再计较。谁出的主意,谁编的代码,谁有个 MBA 学位都不重要,大家的股权是平均的,每个人的付出对团队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再讲得更直接一些,那些拥有高估值的 YC 团队,没有一个是股权分配极不均衡的。 Kirsty:就像获得谷歌的股份需要签署合同一样,你认购自己公司的股份,也需要签署一份文件。作为股份的交换,你或者出资,或者贡献出知识产权,或者授权公司你的源代码等等。 文件的签署很重要。有一份关于税收的重要文件叫做 83b,这份文件一旦没有签署,之后就无法挽救。我们曾看到过创业公司因为这个原因被投资人拒绝门外。 Carolynn:期权的授予(vesting)指的是,预先授予的期权放到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里分次生效。硅谷常见的做法是,满一年后给予 25% 的股份,剩下的 75% 在接下来的三年中,逐月授予。所以,如果在第一年未结束时创始人就离开,他不会获得任何股份。如果他在待满一年零一天时离开,虽然有 25% 股份能生效,但公司也有权力以原始价格买下他剩余的期权。 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机制?最重要的原因是防止创始人离开给公司带来伤害。若创始人一开始就拥有了所有他应得股份,那他完全可以离开公司,把任务交给剩下来的人,坐等收益。这对其他人来说不公平,投资人也不乐意看到这种状况。即便创始团队只有一个人,这样的期权机制也是必要的,因为他还可以让创始人保持工作的动力。从公司文化的角度来说,创始人自己采用这套机制,也能让员工更容易接纳期权的设置方式。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