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置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建议国家批准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逐步规范和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金融领域其他行业协会牵头开展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的惯例和经验,建议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队伍职业化建设。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建议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职业能力框架,建立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机制,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强调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打造互联网金融职业化队伍。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重大影响,建议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建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制度,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与履职相当的能力,能够保障从业机构稳健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机构信息登记和披露平台,形成社会监督运行机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信息进行全面记录、实时监控和有效披露,可以有效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了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效引导从业机构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建议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构建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机构信息登记和披露平台,将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水平、专业技能、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公示登记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准入和监管过程中,应当将从业人员和机构遵循资格评价作为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建立行业自律与监管他律协调配合的行业管理体系,降低行业整体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