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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创业初期,资金相对紧张,很多创业团队选择“股权+薪资”的方式招募合作伙伴或员工,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也是降低创业成本、实现风险共担的好方式。 但是,创业者必须确保对创业公司或项目的主导权,否则,不是在创业过程中,被合伙人牵绊,就是在融资后,可能被投资者踢出局。 应该说,早期股权过于分散的教训是深刻的。当年新浪的创始人王志东,在新浪上市一年后,于2001年6月1日被当时的其他董事、股东在董事会免除其在新浪的一切职务,只能黯然离场。 而造成王志东被迫离场的关键就在于作为创始人的他,在上市之前,经过几轮融资之后,他个人持股比例不断降低,早已变成小股东,命运只能被其他大股东所左右。 而在公司控制权方面,乐视贾跃亭应该是做的比较好的。细心地人会发现,乐视很多公司的股东里除了贾跃亭,还有贾跃民、贾跃芳等。抛开业务不谈,仅从股权架构上来看,这种设置对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就是相对比较安全的。 一方面,在股东人数上,仅贾跃亭相关的就有3人以上,早期的持股比例应该会更集中。这样的好处在于,即使在未上市前,因为贾氏兄妹的股东地位及股权存在,有助于贾跃亭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即使在乐视上市之后,新设其他关联公司时,贾跃亭也通过设置多个合伙法人,再以合伙法人投资企业等方式,在确保新项目对引进高管予以持股权激励外,同时,也确保自身对整个项目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确保项目不至于偏离创始人选定的方向。 股权架构:比例重要,章程及协议更重要 那么,创业者在起步阶段到底该如何设置股权结构呢?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