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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计划的名称 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1994~1996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1991~1995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1996年。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调整投资结构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中国有3家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3家国家政策性银行通过向商业银行和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一般而言,国家预算不向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利率补贴。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利率通常与市场利率相同。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无 6.补贴的形式 贷款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主要用于中国中西部地区的能源、运输、电信和水利、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些企业的技术革新。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主要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出口信贷,一小部分用于直接出口信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和储存农副产品、林业建设和水利开发。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国家开发银行为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9.6%用于制造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为210亿元人民币出口信贷(主要为卖方信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5000亿元人民币。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1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