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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为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汇编

时间:2021-07-13 02:09 作者:飞扬 来源:媒体 人气:

1、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

培训对象:对城乡未继续升学 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下同)等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企业新录用人员,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培训企业800元/人,“电、食、钙、羽”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3、创业培训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原则上每人可免费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已参加往年创业培训的,不可重复参加),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10元/人•天。

 

二、《就业创业证》办理

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申领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肄业)证书(证明);④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⑤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①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6个月以上的记录、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③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且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6个月以上的记录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⑧其他人员: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

 

四、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创业失败人员和员工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

2、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标准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新创业失败人员: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按照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