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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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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发】深圳市促进创投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鲜出炉,来看这六大详细解读!(5)

时间:2019-01-13 08:52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十六)完善创业投资机构中介服务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财务及法律咨询、市场预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等多元化服务。推动跨区跨域法律服务创新,开展跨境投资合规研究,防范和化解创业投资机构在公司法务、诉讼仲裁、并购重组、IPO、跨境金融和投资争端解决等业务领域存在的法律风险。

  (十七)优化政府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设立优质创投企业政务办理绿色通道。强化协会的自律和服务功能,引导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十八)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加快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

  (十九)加大创投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创投企业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奖励范围。鼓励全市高等院校结合办学定位和学科布局,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交流,探索开发创投相关课程,提升创投人才培训质量。对创业投资机构引入符合条件的海外创业团队在申请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区(新区)将创投人才纳入高端人才引进、人才安居范围,营造更为优良的创业环境和宜居环境。

  (二十)加大创投中心宣传推广力度。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与国内知名金融媒体和财经信息平台战略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品牌创投论坛。按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市政府主办、合办、协办的创投论坛实际产生的费用,分别按照审核结果的100%、50%、30%予以补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高水平比赛,对创投比赛中表现优异且落户在深圳的创新项目,鼓励市政府引导基金参股或合伙的子基金进行跟投;对于落户深圳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创投团队纳入我市孔雀计划等人才项目给予资助。

  七、其他事项

  (二十一)加快政策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依法定程序制定或完善具体配套实施办法或操作规程,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操作流程,加快落实上述各项政策措施。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二)施行有关事项。本措施自2019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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